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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30 好友栏里的陌生人以为一道利落的竹笙海鲜卷能把餐时缩短,窗外却已是日落向晚。 下楼间大雨滂沱,转眼街面又干。 小餐馆里的背景音乐,听不清是在陈述哪一种情感。 只知道和闺蜜共撑一把伞,在雨中行走的日子已去多时。 金树街光洁的路面,草坪湿绿,树影零落。 华丽的石浮雕,辉映着铺展巨大奢侈品广告的购物中心。 匆忙慌张的人人,都像赶着去死。 包括出租车司机,也催着上车请快,红灯太短。 排在小朋友后边,在书店看完麦兜的故事,开篇的话讲得委屈: 一条简单的路,多么易走,多么难行。 整整一下午,左边的女人们在陈述一夜情和男人的劣根性。 右边的女人们在讨论房产购置及装修疑释。 有连岳有春日迟迟,爱与恨都变得容易解释。 没有自欺欺人,没有一双眼神需要留恋。 冷血的让人心寒。 昨日闺蜜庆生,某男送上蛋糕一款。 既是窝夫小子,诚意上可圈可点。 只遗憾接过蛋糕,是从快递员手里。 诚然这已经算是相当温暖,如果不是有网络上的, 爱与陪伴,可能都已经不习惯。 生活在一个很没有质感的世界,很害怕自己会渐渐对真实陌生。 蜡烛的温暖,心跳的蓬勃,太脆弱太容易忘记。 距离不再是个问题,但即使是诉说着分开是多么相思, 也那么久都不会见面一次。 失落已久的故人,开始总是热情问候彼此, 随后慢慢沉寂在他所归属的群组里,再也想不起联系。 通讯器的小人一路泛绿,却找不到可以交谈的对象。 已经不太喜欢留下谁谁谁的MSN,因为他们终会变成好友栏里的陌生人。 2009/7/28 小北京之小夜晚(图一张) 昨天匆匆吃完晚饭,赶去师大踢球。不想原人造草坪因为国庆训练关闭,小场的踢球人,多到早已经把原本旱地冰球的训练者逼出了场,而真草场,因为师大的专业女足训练不让踩,所以,所有人都只能在真草场的旁边传球玩。跑道上有几百人,跑步的学生,走圈的大妈大爷,活像一场有组织的马拉松赛,加入其中走了800米,又跑了800米,真为市民的运动热情感动……
不到九点就静场了,两个男人换鞋的时候,我谈起麦兜。Z说三里屯有个大麦兜像,我说已经合影过啦,周日整个下午都在Village逛,Z说,我也是一下午在那里呢。老贺说我们在adidas店里碰见了国安队外援格里菲斯兄弟,Z说:我就是过去给他们结账去了……周六那天中午,和S在中8楼吃饭时,还碰见了某女篮国家队运动员(我可不知道她的名字,也是听老贺说),然后回来和LY交流,她说她也整个下午在三里屯,大家是没地方可去,还是因为北京太小了呢。 其实有些很新很新的地方,已经不太像北京。走在校园里,经过曾经被美国篮球队用来在奥运会期间训练的,新建的邱季端体育馆门口,Z指着新植的小树苗说,以前的树多好,为什么师大总是做这样的事情,虽然显得校园很新,但多没历史感。砍了种,种了砍,挖了填,填了挖,北京这个城市,呵呵,已经快把自己埋掉了。 播放器里的一首歌,Katie Melua《Nine Million Bicycles》,单曲循环了好一阵。之所以觉得它好听,可能很大程度是因为那句: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有次电视采访一个地理杂志的女摄影师,用它作结尾的配乐。画面上的古老的胡同,一脸沧桑感的老大爷,纯真的孩子,栓在树上的三轮车,挂在院里墙上的钟,尽管这些景象,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常见,但一切都因为这曲蓝调,被从记忆中唤醒再唤醒。然后再继续静静的,听歌曲里唱着自行车。 或者用流行语说,唱的不是自行车,唱的是寂寞。 图一张:老公早上出门前,一边光脚穿上鞋,一边嘟囔着,我是日本人,我的名字叫两室一厅。最近他还时常坚定地认为自己是麦子仲肥。恩,就像《南方周末》里写的那样,也许每个人在潜意识里,都觉得自己和麦兜很像吧。 ![]() 2009/7/20 周末奇遇(补照片一张) 周六晚上,奥迪百得利和德国使馆足球赛,因为听说晚上有饭局,老公就带上我了。其实,就是中国人和德国人踢,老公是在德国队这边。本来以为只是个普通的比赛而已,没想到惊喜不断,遗憾的是没有带相机,我总是这样,关键时刻必不带相机,后悔的要死。本次后悔的原因主要是如下几点: 第一,20余位德国帅哥。其实以前老公在德国使馆学校踢的时候,我尝试着拍摄过,可是因为镜头不行,人又都一直在动,导致拍的效果不好,因此这次就彻底不带了。没想到这次德国人来多了,有很多人都在场下,看着这些黄毛大帅长时间静止,那些雕塑般的脸,真是为没带相机懊恼不已。 第二,3~4个小贝比。都是球员家属,除了纯种ET造型的德国秃头小宝宝,还有些是很搞笑的混血儿,穿着MC QUEEN的小衣衣,cute至极。 第三,最最后悔的。我正在打电话(关键时刻我总是在打电话),就看到眼前一个帅哥走过(国产的),上身穿竖条纹衬衫,下身穿牛仔裤,红色运动鞋,我的眼睛就没法控制的跟着他移动了好几米。刚打完电话,老公就过来跟我说,商毅来了。 啊,啊。原来刚才走过去的就是商毅啊……商毅可是我在中学的时候,唯一听说过的国安队队员啊,毫不客气的说,纯因为外表。开场后,他就站在我旁边和别人聊天,请来的专业摄影师根本就不拍别人了,镜头就只跟着他走。 啊,啊。商毅这是第二次见了,第一次是在丰体看球的时候,还是冬天,裹着厚厚的队服,坐在我们前排,可一直看得是个后脑勺,这次和偶像的距离只有那么近,哦吼吼……然而却又没带相机。 后来,商毅在下半场帮实力太弱的中国队踢了一小会,最后,终于在摄影师那里蹭了一张和偶像的合影。 令人激动的是,晚餐的3个小时,商毅一直坐在我的斜对面,而且,最后的最后,在我困的快要睡着的时候,偶像竟然和我说了一句话,这辈子也忘不了。 偶像指着我,老公和ZQ说:咱们四个其实点一只猪肘就够了。 回来看《社交商圈 企业研究》杂志才知道,原来,和我更正的对面坐了3个小时的,是奥迪的董事长兼CEO,我竟然赤裸裸的把他忽略了…… ![]() 2009/7/16 时而粗野 深谙两性关系的皮斯夫妇在《身体语言密码》第66节的阐述中指出:“男人的视野是管状的,所以他们观察正前方的事物和寻找远距离目标的能力要远远强于女人。但是,大部分男人的近距离视野和周围视野都远不及女人,正因如此,男人们总是很难在冰箱、橱柜和抽屉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女人的周围视野范围很大,两只眼睛的视野范围至少能向外扩展45度左右,这也就意味着,当女人们看起来正注视着对方的脸部时,很可能同时在观察对方身上佩戴的金银珠宝。” 按照进化史的解释,原始时代的男人扮演的是猎人,因此他们发展出管状视野,使他们能够很快把目光从甲点直接移到乙点。所以男人必须直面的问题是,看到漂亮的女人,是先看胸部还是先看脸,而他们的管状视野决定了,如果他们想上下都打量到,目光的移动就会非常明显,也会非常影响身边女友的情绪。同样,这也让我们很理解了,为什么女人往往只看到脚下的土地,而男人却看到地平线以外的世界,也是为什么统治者大多是男性,是和他们的身体构造分不开的。 康德认为:“判断力,特别是审美判断力能成为联结知识与道德、必然性和自由之间的桥梁。” 乔治•奥威尔曾经说过:“英国人的(阶级)烙印是打在舌头上的。” 奥威尔一生都在努力背板自己的阶级势力,董乐山在《一九八四》的序言中,讲述了一个故事:出身英国中产阶级的他,为了体验穷人的生活,曾经伪装酒醉的流浪汉,去辱骂一个警察,想被抓到监狱里去尝一尝与穷人一起过圣诞节的滋味。但是那个警察从他醉酒后的口音,一下就听出了这个身披借来的破烂衣服的醉鬼是一个出身伊顿公学的地道绅士,不但没有将他抓进监狱,反而善意相劝,叫他乖乖地回家去。 故事很好的说明,区别于大多数时间凭感性和直觉判断事物的女人,男人在做判断时,是根据自己的人生阅历和所掌握的知识程度的。这让男人在表达对任何事情的看法时,都无法回避面对,也无法掩饰自己的内涵和知识底蕴。 昔日某女盆友吐苦水:“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从西单的某个路口开到王府井,都得用GPS定位,为什么长这么大了,他连银耳和木耳都区分不开?我觉得这个男人,根本就是无知到了极点。”常识是已经深深刻在大脑里的信息,被我们不断的补充和获取,当常识的缺乏影响了男人的判断力,女人当然会直接鄙视和不满。 今天和某男谈到了这个问题,他想知道,为何他现在追求的对象,却只想和他做普通朋友,他说:“原来的女朋友还是很崇拜我的,不管是为人处世还是工作能力,还是其它分析能力。只是因为我太惯着他们了,导致后来一旦出现问题,我只要稍微有点抵触的时候,后果就会很严重,所以我现在终于知道了,沟通并不是一味的忍让。” 判断力是男人最大的魅力,判断力由才华决定,而才华,是靠平日点滴积累起来的。男人有时候是要拿出一种“说一不二”的姿态来,勇敢秀出自己的判断力。不敢做决定,处处希望讨好女人,是赢不到女人欢心的。当然不是要男人都成为大男子主义,只是在关键时刻,并非只有温柔似水才能给予女人安全感,有时强势和快速的判断,让男人性展现的更完整。也许因为我就是很pushover的人,最怕遇到这样的男人,每次说去吃什么好,去玩什么好,都要把大部分时间花在重复念“你说呢?”“你觉得呢?”这些无意义的对话上边。 宠女人,是聪明男人的做法,惯女人,是失败男人的无奈表现。无论爱情还是事业,一次选择的失败往往意味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选择是否正确,是成王败寇的事情,因此,有正确的判断力固然非常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比正确判断力更重要的,是敢于判断的能力。无论做的选择正确与否,在爱情、投资这样艰苦卓绝的长跑中,也许会遭遇无数次被扔臭鸡蛋,或者身体极限,敢于选择并坚持到底的人,通常能拥有还不错的未来。 就我身边的女人来说,对待感情,大多很用心,很努力,即使是我这种缺心少肺的女人,也会在手机里存上一本《女人偷读》,时常对照反省,有时哪怕一点点态度上的转变,力量都是无穷大。可男人却很少考虑这些,遇到矛盾,不是退缩,就是处理方式很激进,很少分析原因。不错,女人像小孩子一样,需要常常夸奖,需要时常拥抱和宠爱,才会变得自信和漂亮,如果觉着你的女朋友不美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吧,面对能够激发自己热情的男人,女人才会展现出美的一面。被宠的女人享受爱情,但被惯坏的女人,却糟蹋爱情,女人任性,耍小脾气要适度,男人不苛求,容忍过失,但容忍也需要有限度。用真心去关爱和微笑,但要让女人养成独立的习惯。 当然,很会宠女人的人也不少,要紧的是这个男人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最要命的一种男人是,同时宠了几个女人,最后被揭发的时候,会说,自己也不知当初是怎么想的,大概是没禁受住诱惑吧……这种丢人的事情不要做,哪怕是说,当初宠你的时候,因为我就是爱你,也让女人更心甘情愿一些。那些为了寂寞去恋爱的男人,是不会给女人真正幸福的。 女人的心水之选,必须是一个前戏温柔,战时粗野的男人。没办法,女人的要求总是这么多。 RAY不在家 搭乘他去机场的出租车,到邮局取包裹,一如既往的忘带身份证,经过一番锲而不舍的软磨硬泡,凭信用卡背后的签名搞掂了难得一遇的脾气超好的营业员。取的是在环境学术年会上发表的论文,以为只是薄薄一本书,两个营业员费力抬出纸箱时傻眼了,每个箱子都是7.8公斤,整整两大箱的论文集。尽管距离很近,但只有自己一个人,仍是无奈的打车回家。把30斤重的书摞起,足有半米高,放在在茶几上都怕压塌了。在第二卷的第800多页,找到了那篇不到5000字的小文,想到永远不会看这半米多的书籍,不知该如何处置这些垃圾,心里暗骂这哪是环境年会,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浪费纸张大会。 最近几个月不像前一段那样胡乱购买杂志了,客厅里的书堆也渐渐小了。老公是只管买和看,不管收拾的。这几天他出差,发现家务骤然减少,有时会恍惚觉得家里像没有人一样。起床后被子立刻就叠的整整齐齐,卫生间只需要每天刷洗一次就能保持清新,厨房不必像战场。以往每天晚上,有无数的事情要处理,包括清理各种账单和票据,清洁被脏手摸了一天的手机(有点洁癖),把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放到该放的地方,洗好足够消耗一晚上的水果,擦电脑键盘和鼠标上一整天落上的灰尘,有时还要把随意脱在走廊里的鞋摆上鞋架,然后才能放心洗澡。臀部沾上沙发以前,还不忘擦去杯子底下的水渍,又弯腰把已经消耗了一些的瓜果皮壳扔进垃圾桶。久而久之,这些事好像成为了一种程序,某项不完成就有些强迫症似的不习惯感,所以这两天看着永远干干净净的桌面,有点不知所措。 前几天看东东枪那里推荐的视频,是新加坡的国家社区发展部推广的一则鼓励结婚的公益广告。葬礼上妻子为逝去的丈夫念悼词,她说:“今天我不打算在这里赞美我的丈夫,更不打算说任何他的优点,这些大家都听得多了,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也许会令你们感到不自在的事,大卫打鼾的声音,就像早上开不动汽车引擎,感觉很好笑,但是这提醒着我大卫还活着,如今,我再也没有这熟悉的声音伴随如梦了。”广告最后的乐声响起时,女人平静的诉说更令人动容:“人生就是这样,携手一生,记忆最深的却是,这一些点点滴滴的不完美,凝聚成我们心中的完美。我衷心盼望,我心爱的孩子也能像我一样,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一位像他们父亲那样不完美的完美伴侣。” 恩,不得不承认,尽管在思想上,我很独立,但是在内心深处,仍然是依赖他的。铃声响起,我知道,总是传达的他的信息。离开前,他把冰箱里和冰箱上面都放满了(我们家冰箱上面是专门放零食的地方),谷物酸奶、费列罗、健康快车、乐事柠檬味,因为他知道一个人我会懒得做饭。电话里,他说,我今天午饭时,喝了个“优品嘉人”,本想带回来给你喝,后来发现常温没法保存,我准备回来的那天中午,多点几瓶带给你喝……老公,我就知道,你一定重金买通了安检!要带就带大果粒的! 2009/7/15 旅行私体验 赖瑞和在《坐火车游盛唐》封面上注解说,这仅仅是一本“中国之旅私相簿”。所以,写到的地方,大都浅尝辄止描绘图片了事,尽管如此,比起一般的旅行书,还是需要动用更多的脑细胞来读,作为唐史学者,他所选择的角度都颇耐人寻味,譬如,若不耐心阅读,就永远不会注意到,仿唐建筑西安火车站,屋顶正脊两端的那对鸱尾。又譬如,看到又差点错过的那张小图,载不动许多愁,静静唱晚的,湘西的小舟。 日语中的汉字“私”原本只是翻译成“我的”。直搬来用时,却在无意中增加了些意味深长的隐秘感,因为私的一切,都是件纯个人的事。旅行,就是件绝对私人的事情,道理,和坐在漆黑的电影院直视荧幕中的动态画面很类似。坐在身边陪伴你的人,可以和你分享一杯冰水,一桶奶油米花,一张海报,一个剧情介绍,却分享不了完全一致的笑点和泪点。 旅行亦然,带回来的经历,只是用来阅读和欣赏,任何人看到的风景都无法透过你的目光;途中的旅伴,只是用来排解寂寞,即使遇到相通的小概率灵伴,看问题的角度也千差万别。旅行本身,那些感官上的体验,所见所闻,即使描述得再细致,也没法如亲身经历般面面俱到。央问过老公,如果说曾经走过三峡,为何那种“在大江上恒久漂泊的感觉”,我从未感受得到。他说你经过三峡的时候在夜晚,就在那艘有着颓败的豪华的渡轮四人间。那天深夜才得以登船,合衣而眠,整夜无梦,醒来遗憾的是,轻舟已过万重山。 旅行是背起大大的行囊,带着一些想不通的问题,一个人义无反顾的向前,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广阔天地里冒险。太多熟悉的人在身边,旅行失去了在别处的意义,太多人同行,容易彼此迁就,一路热闹,旅行变成了郊游,不再有机会独自思考。赖瑞和在甘南的时候,提及相比塔尔寺,拉卜楞寺的淳朴,一个尚未被商业气息污染的地方,保存着最原始的生活方式,它正是我想说的。 那晚我们在拉卜楞红石国际青年旅馆的酒吧里,约好第二天去桑科草原的两个马来西亚女孩,清晨沿旅馆门口的大夏河走去拉卜楞寺对面的山上,为看第一缕阳光射在金塔上的样子。裹了最厚的衣服,再加上披肩和睡袋,站在山上仍冻得半死,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寒冷,当日光洒遍山巅,转经的人已经开始一圈圈行走,清晨的拉卜楞寺的不为人知的安静,一切都归于,完全陌生的风景。孤单的小喇嘛在广场上映下长长的背影,他们每天在思考什么,又在憧憬什么。无邪的笑容里纯纯的快乐,在诉说着,山中岁月长,世上已千年…… 旅行没有高低贵贱,每个行者都可以出书,每本旅行书里的秘密都是无法复制的经典。5月20日,朋友的朋友开始,穿越7省,行程4500公里,经过55天的长途单车骑行,最终于今天到达了拉萨。他每天更新的博客内容,记录了一路所见所感,每每阅读那些简单的流水,都能真切的体会到,从最初的热情,过程的煎熬,到他最终完成梦想的骄傲。当然,旅行让家的感觉更美好,他字里行间,早已不再掩饰对家的眷顾。但是,同他开始走出来的决心一点也不矛盾。 因为,其实只有在旅途中,家才完成了它余下的大部分意义,而又因为在家,就总想走出去。就像赖瑞和描述浑源悬空寺时说的那样:“我觉得,要欣赏悬空寺的美,应当在它对面渊源的公路上望过来,才能发现它和那面峭壁的对比是如何精巧。” 2009/7/13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它已倾斜得颓然倒下时,那些失去了目光的夜晚该用怎样的声音去抚慰。你们让我快乐,也让我难过,让我放歌,也让我沉默,别怪我。”——高晓松
喝着饮料谈天,在傍晚散步。然而找个时间坐下来,像模像样的关心一下选秀节目,却是一种难以兑现的奢侈。 听不完一首歌的光景,就看到台下组成杂七杂八团体的粉丝,很开心的喊偶像的名字。冷笑着唾弃,又不由自主的叹羡,什么时候会热情的崇拜偶像呢?好讨厌自己这一点,爱过谁,恨过谁,好像都淡淡的,都不是很需要的样子。 自欺欺人的总是当初被伤害了,得到又害怕失去,所以养成了略有些变态的习惯——喜欢只是在心里默念一下,然后很聪明的告诫自己:你看到的是包装完好的傀儡,你看不到妆前那张坑洼的脸,看不到内增高鞋里的五短身材,看不到所谓时尚背后的垃圾品位,看不到Auto Tune之前糟糕的嗓音,就像张亚东披着毛毯在单向街谈论某些艺人录制一个小时的音乐,需要他去修改一天那样,就像《女人不坏》里桂纶镁扮演的铁菱想象中的X,只有想象中的人才可以做她希望他对她做的任何事那样。 裸露的皮肤,碰触的仿佛不是空气而是水点,闷热潮湿溢过临界点,雨水便毫不客气打湿红色的旧楼,自然也打湿暗绿色的打卷树叶。雨后仍是阴天,阴天,曾轶可的《最天使》陪伴,在这个空气饱和度100%的阴天。有一点童童的,稚嫩,邪恶到可爱。是呀,想象中的你可以是最最完美的,可是现实中的你永远是不堪一击。在这个虚伪的世界里,跑着点调才不会错过可贵的真实。 每次听曾轶可的歌其实都会笑,因为绵羊音啊,声音那样颤,连经常在KTV里的正常人唱歌都比不上。听了娃娃呓语般的调调后,老公说:这个世界怎么了,为什么超级女生选出个超级男人,快乐女声选出个快乐儿童……是呀,可是跑着调的她,就是那样会偷心。我们那个时代的偶像有些都已淡出了,就是那个“白衣胜雪的年代,四周充满才思和风情,骠悍和温暖。”即使这样,也没有特别崇拜过谁。渐渐的好像身边曾经爱崇拜的朋友,也很少听到会特别崇拜什么偶像。更多的时候,那些爱到可以去死,恨到可以去死的人,想想都会觉得难以理解。 自负又自卑的人,好像最明白自己真正的需要,又好像完全不知道。 踩上三联书店通向地下一层的楼梯,每次会很小心地避开印着朴素文字的纯棉布包,和铺开的长长裙角,台阶两侧坐的人,他们阅读的眼神总是温柔虔诚到让你不忍心打扰。又不止一次这样,怀疑阅读的必要性,从某种角度来说,也许我们生存,只需要最一手的经验和最亲近熟悉的媒体,比如永远不关闭的电脑网络,比如充斥着吵闹杂耍的电视机屏幕。而摘抄到手软的我,却执着的一定要榨取一本本小册子里思想的每一行真知,想通了以后就会难以忘怀,可事实却是,了解越多,越不知该何去何从。 就像我常常对身边的白骨精们说,你们唯一的问题,就是你们太聪明了,这个世界,笨女人会被男人骗,可是太聪明的女人,找不到男人骗。然后某女小强争辩说,我已经努力学着变笨了,在他面前,我连矿泉水瓶都打不开了…… 高晓松说:“我为什么要掩饰我喜欢一个好的创作人呢?”当然,可以理解为,那是由于他们都很喜欢“画你的模样”。可是高晓松也说过:“死去的人是幸福的,而我们还要继续在这个滑稽的令人绝望的世界上坐着,在黑夜里为一张赖以糊口的唱片撰写文案,并且试图讲述你们。” 我仍然谨慎地觉得,年轻的朋友应该庆幸,在这个时代,在内地,有一个曾轶可。就算是矫揉造作,就算是假装单纯,一个人的灵感和创作才能,是太容易消逝的东西,在敏感无主的年纪,如果能写,就多写吧,如果能创作,就赶快创作吧。因为当你从“青春无悔”的那个时代中走出来,慢慢学习着融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四处砖瓦乱飞,再想放歌,也只能是在KTV里边了。 ![]() 2009/7/9 小姨,转一个圈 今夏第一次穿裙子见两个小家伙时,喊号一样齐刷刷地说:小姨,转一个!小姨,转一个!于是转了个圈,皆拍手叫好:小姨真漂亮!接下来的项目是两人开始展示自己的裙,直转圈转到站不稳脚跟,斜斜往墙上撞才肯罢休。 老公一口气给买了三条连衣裙,其中两条有点小贵,放在那里还没舍得穿。另外一条,是在平易近人的“H&M”买的,价钱平易近人,布料也平易近人。自从大悦城的这家H&M开后就没敢进去过,每次都会望汹涌的人潮而却步,这是第一次鼓起勇气走进来。姐姐那天说,为什么你们这里的哈M卖的都是四年前的款式(她永远把H&M念成“哈M”,把ZARA念“擦哈”),然后我的脸会红一阵白一阵,丢人的事也不是我做的,北京这个不算太讲究的城市,就是有点土的掉渣那有又什么办法呢。 继续说这条裙子,罗马尼亚制,纯棉,腰线稍高(但还没有高到棒子服的地步),长及膝盖,土蓝色底底,小碎花。我穿着这条裙子走上了羊街(“羊街”就是老公语言里的“牛街”,因为卖羊肉的地方多),买了3斤半羊排和一小笼5块钱的牛肉汤包,小嗖风风地吹过,我的裙子飘动了起来,我发现,这条裙子的裙摆竟然是360°那种,可以平平地展起来,我好激动——自从上中学之后就再没有穿过这样的裙子了。小学的时候还有很多这样的裙子,经常在教室外的走廊里比比谁的裙子转得高,最牛的裙子就是能转到平那种,完整地把小裤裤露出来。裙子的款式单一,花色却漂亮,每年夏天会因某班的谁第一个穿裙子兴致盎然,对此类八卦的关注程度绝不亚于MJ之死。 后来,突然间就不那么喜爱大下摆的中裙了。《七年之痒》中玛丽莲梦露在纽约地铁通风口中,按住被风吹起的白色裙子的经典瞬间,也因为太过性感暴露而不适于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好是长裤,因为可以防空调房里的恶蚊,若是裙子,也最好是没膝的A字,这样能保持腿部清洁,工作椅往往没有干净到碰触大腿根部也不觉得别扭,公共交通工具起立—坐下的过程中,也不至于粘腻上前一位的汗水。 更重要的,冥冥中觉得,穿裙子以及一切的打扮,都是给别人看的,而我等天性纯良之辈,碍于那低调的羞耻之心,经常买了很多不同款式的衣服,可最终常常穿的,还是那几种老掉牙的款式,因为,习惯难以改变,自己,也难以突破。即使是这样,还经常以此为说教,指责闺蜜保守:您能把衬衣最上面一粒扣解开么?您能别浪费身材,穿条短点的裙子么?效果甚微。 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很果敢的,因为穿衣不仅给对方看,还要让对方在别人面前有面子。对这类细节描写极为精致的要数塞林格,他在《弗兰妮与祖伊》中描写赖恩接女朋友到餐馆后,女友的打扮让他很得意,他是这样说的:“弗兰妮和赖恩都在喝玛蒂尼酒。酒大约是十到十五分钟之前上的,赖恩尝了一口,然后往椅背上一靠,很快的把房间扫视了一圈,明显地有些沾沾自喜,他意识到自己身边有一位相貌无可挑剔的女孩——这个女孩不仅容貌出众,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好看得一点都不落俗套,不是那种羊绒毛衣和法兰绒短裙的千篇一律的好看。赖恩瞬间的心理暴露没有逃过弗兰妮的眼睛,她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沾沾自喜。但是出于某种古老而顽固的心理模式,弗兰妮选择为自己的这种洞察感到内疚,作为惩罚,她强迫自己格外投入地倾听赖恩接下来的侃侃而谈。” 安妮宝贝写过一篇散文曰《午夜的裙子》,她为一条三层纱的裙子所做搭配是这样的:光脚穿一双凉鞋,戴一个大大的G-SHOCK。然后只在下嘴唇涂一层银色的唇膏。 搭配方案的确雷人,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却触动人心:“有时候美丽是非常孤独的东西,只有看得到它的人才会发现。”这时日,不落入俗套的无非要走三条路线,极简、极奢或搞怪,其他的,都懒得抬眼看。 2009/7/8 我爱喝,我想喝(小丫头一枚) 墙上在播放《口袋音乐》杂志附赠的两张CD,很多元的合辑模式,清晨又用不到两个小时,读完朱天文的《荒人手记》。喜欢MUJI这台播唱机的原因,是可以毫无遮拦的看到专辑封面高速旋转时形成的意想不到的陀螺花纹,还有久违的拉“灯绳”的感觉。 昨天两人又忍不住拐去台湾小吃吃蚵仔煎和炒米粉,点了盐酥鸡,其实台湾小吃的盐酥鸡远没有路边摊的盐酥鸡肫好吃,多油又不够香脆,只是为感受上面唯一一根七层塔的滋味——往日在鹿港小镇吃三杯鸡的时候,七层塔都当香菜嚼了。七层塔就是西餐中那种名叫罗勒的香草,这个名字源于它的波斯名称。前两年在北大的《每日种树》说唱会上,用客家话唱民谣的罗思容表演了一首很有韵味的歌,名叫《七层塔介滋味》。罗思容在这首歌前解释道,罗勒的中文名称本来叫做九层塔,因为客家人轮不上种好的土地,因此本来应长成“九层塔”的植物只能长到七层。七层塔的味道,比香菜略显雅致,更类似于茴香,当然,尽管味道很独特,却也不致诱发太夸张的留恋,罗思容因小小香料激起的创作灵感,大多也是因为妈妈煮的菜带来的永不磨灭的童年回忆。 把早餐的两杯有机婺源林生茶混成一杯,为了让味道浓一点,平素的生活就是这样不修边幅。区别于白茶,绿茶中微量元素的溶出率,在第一、二次浸泡时就达到顶峰,此后迅速衰减。前段时间偶得一撮红茶,传说是整座山的茶只出得一公斤的尤物,迫切到泡着俗水就喝了,真有桂圆的甜香。有人说明前龙井,是十六岁的姑娘在晨露里一片片采摘而来,又说碧螺春的乳香,是处女采一叶吻一下,再放在胸脯上烘干的。清代书法家梁同书《碧螺春》中的词句:一抹酥胸蒸绿玉,纤褂不惜春雨干。由此得出,好茶固然是珍品,即是我等凡夫俗子也不须指点便能品得出,但茶的真正尊贵,其实不止是茶本身,更重要的是采茶、制茶、运茶、品茶,繁复的程序中被黏着上的许许多多的故事。 总是在想,是不是已经到了选择适合自己饮料的年龄,自此以后专情于一种饮料,品茶、品红酒,迷恋咖啡,哪怕是苏打水——姐姐带回来一台苏打水机,据说碱性水治疗糖尿病效果很好,还可以制作一种怪怪的Fanta和Cola的酱油色混合饮料。但是所到之处都会严肃地提醒我:谨慎摄入含咖啡因、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小时候在一本类似于安妮•法迪曼提到的“割扁桃体是件有趣的事”的书中,看到一个为了讲述咖啡和茶对身体有益而杜撰的故事:国王新得到了两种饮料,咖啡和茶,但不知是否对身体有害,于是就让两个被判死刑的犯人分别每天饮用这些东西,结果两人都长命百岁。且不提这个故事中明显的BUG,比如此类虐囚行为在当时是否被禁止,以及国王到底何时判断出这些饮品是否可以饮用。但还是感觉,永久的忠诚,单一享用某一种“天赐的礼物”对于贪心肠胃来说,都不是永久的解决方案。前几天整理一个关于红酒的文档时,光是区分雷司令、灰伯格、白伯格、多菲尔德,凯勒山葡萄牙人这些名字就费了我不少时间,更不要提评品。 一个不太讲究的胃,冰红茶、果粒橙、酸梅汤喜爱极了(尽管现在我已经基本戒掉含糖分和色素过多的饮料,努力改喝矿泉水和纯果汁),如果“再来一瓶”,甚至顾不上选择品牌。那么纯天然的水果汁更简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无论是我的最爱——桃汁还是混合果汁,就连新疆小店(我们固定去的师大东门附近一家新疆产品店,里面有卖无敌超大的葡萄干,一般地方买不到)里的黑桑葚汁都不能放过。对于各种解渴的物什,都有几分类似崇拜的偏爱。冬天有暖气的时候,PP教我做醪糟,我用小砂锅做了一盆又一盆,往往是刚做好,还没来得及煮汤圆,就被老公用勺子切开吃掉几大块,配着一点点酒香的糖水,冰镇滋味绝佳。很久以前,就希望中止用十三个小时制作豆浆这种无节制的浪费时间的行为,因为从泡各种豆子到制作到洗豆浆机,有太多的麻烦事,但老公还是坚持不懈地给我制造麻烦,比如买回一些有机大豆,或主动要求清洗豆浆机,于是这项活动只得持续了下去,听说现在的很多豆浆机(比如美的),已经可以不用泡豆子直接煮豆浆,觉得心动不已。 酷爱一种东西到了一定程度,有时是很危险的。安妮•法迪曼在《冰淇淋》里讲述的金在大峡谷的河上航行,因为携带冰淇淋机而差点在翻船事件中丧命的故事,脱险以后一个队员回忆说:“金坐在那里,晒着120度的阳光,镇静得像一尊佛。他摇动着一只庞大冰淇淋机的手柄”。初中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酸奶喝。印象中是用一点酸奶的引子,分放在6个玻璃杯子里,倒入牛奶和糖,再放进酸奶机保温几个小时便成型,自己做的酸奶甜度适中,没有任何添加剂,是稠稠的块状,细腻到入口即化。那时我真的很爱酸奶,差一点就把酸奶当成了我永远的饮料。就像罗勒被尊为“王的香叶”一样,我做的酸奶就是“王的酸奶”。 和饮料有关的回忆总是快乐的,本身单调的物,在简约而不简单的人生中,变幻出万千种复杂的情绪组合。家版在讨论美国的咖啡难喝,其实只要有一本好书伴随,譬如阿巴斯的诗集,即使是一杯速溶咖啡,下午也能度过很充实。这几天我迷上了绿豆汤。 ![]() 2009/7/6 CSA遭遇一场大雨昨天抬着装满蔬菜的重重的四个大箱子,箱子里盛着在棚里采摘的西红柿, 以及刚剪下来的圆嫩油亮的黑茄子、滚滚涨绿的黄瓜、胖苦瓜,苋菜,甜玉米。 从大遮阳伞下出来,雨就在这一刻倾泻而下。 来不及回到遮阳伞下,转身躲进看田人搭的简易厨房。 厨房不足三平米,堆放着油腻的灶台,煤气罐,高压锅。 还挤了四个人,姑姑,PY,Ray和我。 厨房隔壁是砖房,里面传来孩子害怕的哭声。 砖房搭得松松垮垮,却有一道严厚密实的防盗门。 解释说,以前这家人是做防盗门的,因此即使房子很糟糕,门却质量很好。 房子的主人是30岁的女性,叫小芬,冒着雨跑来打开门,遂进门。 看见小孩哭成花猫一样的脸,半个房间是床,挂着蚊帐,被褥皆黑。 地上杂乱散着各种废物,垃圾,中间一张小方桌,两杯啤酒喝的剩了底。 姑姑沾着啤酒把小花猫的脸擦净,毛巾也黑。 环顾四周,桌上一台电视机,一台电脑,一架旧的不能再旧的钟表。 墙上糊的《战友报》,挂钩上一书“小博士双语幼儿园”的蓝色书包。 后悔没有带什么东西过来,哪怕是一支笔,一块巧克力也好。 只能焦心地抖着蚊子,防着蟑螂上身,等待雨停。 CSA(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倏然流行起来, 食品安全状况日趋严峻,用这样的方式获得了身体的健康保障。 但有时也会思考,这样意义上的“反哺”,究竟是谁获益比较大呢? 我们整日端坐在电脑前的身体,得到锻炼和舒展。 我们所收获的光鲜和美好,从每次打开冰箱时就能看到, 满储的无污染、无农药的有机蔬菜,带给我们整周的新鲜。 可是农民的真实生存状况,依然是无奈又令人心酸。 ![]() 2009/7/2 放养的小孩安妮•法迪曼是我从小便想成为的那种人,轻松而不被过分约束的童年,是形成健全人格的前提。
不但不会成为遭遇危险的诱因,反而会因为不断的尝试和小受挫而获得解决困难和化解危险的能力。 相比之下,肯于采取放养的方式,比采取圈养方式的父母,具有更无可厚非的优秀品质。 总有一部分人,相当坚持的认为,善于约束的父母,是尽责的父母, 事实上,相对于放养来说,管束是轻而易举的,只需列出明确的规定,然后严格执行即可。 而有目的的放养,却往往需要父母花费更大的精力,并且需要他们有超乎寻常的忍耐力、勇气和创造力。 因为放养前,需要普及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知识,比如告诉孩子从高处跳下时如何利用膝盖的弹性, 比如教会孩子如何避免尖头剪刀、火和危险液体的伤害,而并非简单的阻止使用。 而这些,都是要耗费相当的精力去设计和引导,如果家长本身都对此有心理障碍,那便是更艰巨的任务。 曾经有位怕昆虫的母亲,为了让孩子有健全的心,了解松毛虫并不是可怕的动物,硬是让毛虫在自己手上爬半天。 在放养中,需要对孩子提供必要的保护,这种保护和呵护的区别在于,它是最低限度的保护, 甚至有时故意保留部分伤害,这就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实施,在孩子产生退缩想法时,还要进行鼓励。 在放养后,还要进行总结和评价,现在做法的好处和弊端,引导孩子总结以后再遇到此类情况时,该怎样面对。 这点我很感激父母,从小他们就很少给我规定条框,不仅如此,还常常鼓励我冒险,形成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 母亲是那种,宁愿自己担心,也一定要放手,让我自己独立行走的人。 父亲在第一次坐地铁时,不是叮嘱我牢握把手,而是告诉我,摔倒的是由于“惯性“这个物理原因, 并且教我如何分开双脚,不扶把手,还能在车厢里平稳站立。 经常带我去河边钓鱼,借机教我如何利用摩擦力在45°倾斜的河床上行走,尽管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后怕。 从小就教我如何借力搬起本来不可能移动的重物,给我画家里的电路图,教我辨认植物和农作物。 经常会故意让我去受些无关紧要的伤害,以让我体验什么是烫,什么是疼,什么是危险的滋味。 道理很多,但因为都只讲一次,很少重复,反而比反复唠叨记得牢。 至今我仍然记得父亲教我吃带鱼的那堂课,他如何在纸上画出带鱼中间大刺,以及两侧的小刺的样子。 印象中的父母,从未因为我尝试各种各样异想天开的事情,而责备过我。 尤其是父亲,总是给予我充分的信任,自己住以后,遇到困难常会给他打电话, 他总是给我普及各种电器和管道原理知识后,再告诉我一句话:自己想办法解决。 尽管有时也会责怪他的不近感情,但每次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真知的过程,让我得到很多人都得不到的成就感。 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是生存的前提,以致很小的时候,多次在路上碰到拐骗小孩的成年人(也许我小时候长的很好骗), 我都觉得他们的伎俩很傻,每次都很不厚道地和他们周旋一会后再让他们失望离开。 也许想到容易,做起来真的不易,总之,希望以后我能成为一个“用心”的母亲,而不是一个“关心”的母亲。 记之。 2009/7/1 性感而忧伤的歌颂者复兴门那个类似西单女孩的歌唱者,让人瞬间爱上一首歌。 地下通道的回响很沉重,扩音器的回响也沉重, 赶上她唱到几个高音的时候,声音和人,都有一点不真实的唯美。 往来的白金领,假装不在意,尽力保持走下通道时的漠然表情, 可是看得出,匆匆而行的脚步,却不自觉地放到不能再慢。 为了掩饰那一如既往怀旧的感伤么,为了假装不那么好奇又纯真到被嘲笑么。 也许他们中有人,会和我一样,很想很想就在这一刻,外面突然下起雨。 无奈的被困在灯光昏暗的通道里,无奈的像小孩子一样驻足观赏。 这样就有机会纵情的,毫无创意的念起初恋的感怀,随身听里把歌词听烂的那盘卡带, 背着书包不归家以为就是流浪,思考过的问题,至少也得关乎理想,关乎存在。 毫无创意的念起一天天的好慢好慢的过,不为什么的就觉得自己不快乐的年纪。 这样就有机会呆呆的,站在她面前听她唱歌,听上几个小时还不过瘾,消磨无所事事时光。 随后视线的焦点不再清晰,目光的散射变得茫然恍惚, 悄悄背过身去抹掉泪,再重新告诉自己必须坚强而现实的漠然走开。 地下通道里的歌,总有几首,任何人都没法免疫。 比如,只要女生不加一丝修饰的唱“执迷不悔”。 比如,只要“外面的世界”前奏响起。 比如,只要男生哑哑地念“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谁没幻想过那怀抱吉他的人是自己呢,一个人静静贴着墙。 有一点和周遭世界格格不入的,孤独的高贵,有一点说不清楚理由的,忧伤的落寞。 因为歌声太空旷而感到前所未有的寂寞,然后因为寂寞而更大声的唱歌。 在音乐里歌颂每一次相遇的意外, 歌颂每一次伟大的失败。 唱一唱小时候的蓝天,唱一唱从前一直想做个坏坏的小孩。 最后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线,撕扯哽咽的单纯的美。 别看我的表情麻木,别看我已经变成了世故的大人, 唱着绝不骗你,我年轻时,也曾试过用力去爱。 空洞的穹顶可以把不完美的声音,衬得悠扬而纯净。 或许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个小小的,性感而忧伤的歌颂者。 永远在寻找那个偶然路过的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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